一般信息
植物育種者權,或者稱為植物新品種權(PVR),是授予新品種的植物的育種者的法律權利。植物新品種權通常授予育種者對繁殖材料(包括種子、插支、扦插及組織培養),以及收獲材料(包括切花、果實、葉子)的控制,以及在許多年的期間內收取許可費的權利。大體上來說,植物新品種權需要在要求獲得保護的每個國家/地區取得。如同其他知識產權一樣,植物新品種權也可以被轉讓。
中國的植物新品種權
植物新品種權于1997年起在中國生效。中國于1999年4月23日加入了國際植物新品種保護聯盟(簡稱UPOV),承認申請人在其它參加國獲得的優先權。值得注意的是,植物新品種權在中國被分為兩大類,并分別受國家林業局(SFA)及農業部(MA)的監管。這兩個政府部門被授權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進行植物新品種的審查及授予。國家林業局負責林木、竹、木質藤本、木本觀賞植物等的植物新品種權,而農業部負責糧食、棉花、油料、麻類、糖料、蔬菜、煙草等的植物新品種權。可以獲得保護的植物的詳細名單會時常更新。您在尋求植物新品種保護之前也應該檢查某植物品種是否可以在中國獲得保護。您也可以聯絡我們以獲取這方面的詳細資料。
在中國,植物新品種權的保護期限,自授權之日起,藤本植物、林木、果樹和觀賞樹木為20年,其它植物為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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